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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0:34 来源:青山乡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山乡党政办联系(地址:东至县青山乡人民政府二楼,邮编:247280,电话:0566-8063801,传真:0566-80638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细化分解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重点做好民生保障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937条。二是在已公开26个基层政务公开“两化”领域标准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并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户籍管理、义务教育等新增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三是在解读回应方面,对本级政府出台的涉及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的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宣传,发布政策解读2篇。四是建立网民留言、领导信箱、舆情回应等机制,今年受理办结网民留言3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3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信息,开展公文的属性源头认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2023年我乡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县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二是建设集电子阅报栏、自助服务区、政务信息查询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政府公报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三是规范运维“如画青山”微信公众号,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青山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定期组织研讨,按季度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就季度公开状况及问题进行分析,落实整改到位,逐步提升成绩。三是积极畅通渠道,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复群众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2023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乡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有一些距离:一是政务公开的实效和质量有待提高,制度规范和监管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质量不高。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人员建设有待加强。部分部门、村居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被动应付,造成信息收集困难,信息内容质量不够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与发布制度、网站管理制度、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政务公开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等,全面落实各业务领域标准引领,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时完善各类栏目信息内容,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立足企业群众视角开展多层次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重点内容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充分运用图片、视频、政务公开专区等开展政策文件解读,有效提升政策传播率和到达率。

三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