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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1:51 来源: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大渡口经开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大渡口镇新康花园综合楼a座3楼,邮编:247210,电话:0566-529616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渡口经开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把政务公开与经开区各项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大渡口经开区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要求和《东至县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聚焦主责主业,把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关注度高的工作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回应关切,工作取得新成效,主动发布信息112条,未收到部门信箱留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经开区进一步畅通网络、信件、传真等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大渡口经开区不断完善公开信息审查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进行明确,认真审核把关规范网上用语、网上行为,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2024年无规范性文件发布,未发生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县政府网的大渡口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调整规范栏目建设,做好栏目内容发布;二是通过“池州大渡口经开区”微信公众号、企业交流群等多种渠道及时更新工作进展、惠民惠企服务政策,并安排专人定期管理维护。三是在企业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政策咨询台,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现场宣传解读县内有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二是认真完成上级巡查反馈整改任务,抓好日常工作开展。三是开展无效历史信息排查清理工作,做好平台账号管理。2024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本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全面,部分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材料未能全面且及时地向公众公开;二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多样化。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梳理和整合,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内容,丰富公开维度;二是积极主动参加各类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