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和《关于做好迎接省、市政务公开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东政公办〔2019〕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List/299/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1号,电话:0566—702830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调整完善政务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不断提高公开实效,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推行政务公开是事关政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和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
按照《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努力提高公开实效。
1.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实现阳光审批,提升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2.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及时公开2017年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和决算、2019年预算信息。
3.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保障、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4.招标采购情况。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制度,并将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全面公开。
(三)加强政策解读,提高便民效果
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9年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传《东至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东至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2次。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五)住建局子站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2019年东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子栏目中公开了信息893条,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9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5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3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54条,精准脱贫15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38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0条,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3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756条。
目前,属主动公开的东至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均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实现快速查询。
2、重点抓好三大攻坚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重点民生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满足社会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19年我局全年发布重点领域信息240条,其中农村危房改造29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17条,保障性住房64条,老旧小区改造13条,棚户区改造24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54条,住房救助7条,出水厂水质检测信息3条,精准脱贫15条,房地产监管14条。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答复3件,其中主动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1件。
(七)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各股室、各中心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助部门,负责提供和审核相关信息,全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2人。
(十)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规范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 | -1 | 13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0 | +2 | 0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8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纵观一年来的政务公开情况,总体比往年有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工作上不够主动;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条例》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按照县政府信息办工作要求,提高我局信息发布、查询数量和质量,发挥政务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持续将政务公开作为面向群众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办法,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查缺补漏,巩固完善。
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