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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00:00 来源: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299/0/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1号,电话:0566—7028305)。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20年东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住建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

1.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涉及民生工程、房地产市场等群众关心领域和关注热点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以信息公开促进切实发挥为民、便民的效用。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80余条,其中保障性住房信息85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43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12条,市政服务信息16条,老旧小区改造信息12条,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46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3条,住房救助信息10条, 出水厂水质检测信息15条等。

2.加强信息规范公开。一是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今年来向社会公开发布意见征集4条,发布涉企意见征集1条。二是规范部门文件发布,在发布部门文件时将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等信息一一公开,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发布规范文件的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今年来发布本级政策解读13条。

3.加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完成了涉及住建领域的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等目录编制,完成了住建局权利配置公开专栏的梳理,对照“三定”方案和权力清单,按照部门介绍、单位领导、内设机构三个层次梳理发布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0年我局共收到 1件网上申请并按规范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的报送、发布、日常维护等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检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更新,按照政务公开测评逐一核对进行整改,规范信息发布。加强新媒体渠道建设,新增“舜城新区”微信公众号,通过公开发布新区建设咨询,让人们了解新区的发展,品味新城带来的新鲜气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学习。2020年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制定工作清单。制定《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任务分工》文件,逐项分解到各责任科室,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三是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常态化加强管理,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效果。

2020年我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2020年我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1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2

0

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1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348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缺少更多的图片、视频解读。

改进情况: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积极主动及时的公开信息;二是规范内容发布,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确保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三是增加解读形式,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片、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