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东至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89号,电话:0566-7011987,邮编:247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东至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主动公开信息252条。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东至县林业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及时发布林业相关政策及涉农资金补助,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条。二是强化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线下座谈征集和线上征集等方式,完善公众参与、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反馈,全年公开重大决策信息2条。三是完善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调整后涉及本局的各项清单和权力运行结果,全年公开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结果等信息130条。四是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将办理结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办理结果。全年共受理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县政协提案2件。五是做好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贯彻,主动回应社会热点,解读政策2条,主动回应8条,回复12345市长热线100 件,部门信箱1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收到申请后经分管领导签批,各相关科室协同处理。202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全部以正式答复书形式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二是定期对网站公开信息的内容、时效性等进行自查,及时对更新不及时、错别字、错链接等常见问题进行纠正。对涉及个人隐私、敏感词、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及时调整、规范设置信息公开目录,开展数据迁移。二是做好政务窗口建设,方便群众办理林业各项业务、查阅信息公开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督促各项工作,同时开展业务培训,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二是针对上级反馈问题对标整改,常态化发布信息,提升实效与服务水平。三是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管理,聚焦日常工作的持续推进。四是建立监督评议制度,主动接受考核与社会评议。2024年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4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认识不足,工作存在被动应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形式单一。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力度,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先进单位学习先进经验,通过学习交流,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线上充分利用微信、当地媒体等平台,线下利用单位大门口显眼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建设好政务服务窗口,在公共场所发放宣传册,提高公众对林业政策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