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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经开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30 来源: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东至经开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地址:池州市东至县香隅镇东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电话:0566-816666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至经济开发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把政务公开与经开区各项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

东至经开区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对照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紧抓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信息4条,招标采购信息1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东至经济开发区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登记、审核、答复、送达等办理流程规范。本年度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东至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完善公文处理工作流程,要求各部门在公文制作时,明确公文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类别属性。强化公文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4年东至经开区未制定重要政策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东至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专栏、“东至经开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机构信息、法规文件、规划总结、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通知公告等,力求各项工作公开透明。同时,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发布、栏目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东至经济开发区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群众社会评议监督情况良好。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对信息发布员进行定期培训,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内容科学、合理、规范。针对上级反馈问题对标整改,常态化发布信息,提升实效与服务水平。2024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还需加强,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且缺乏系统、专业的培训和学习。

改进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切实提升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学习,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