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List/335/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香隅镇党政办联系(地址:东至县香隅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电话:0566-8161021,邮编:247260。)
一、总体情况
香隅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香隅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等重点任务,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在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香隅镇人民政府主动发布信息 581条。涵盖领导机构设置、为民服务办理情况、人事信息、政策文件、应急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乡村建设、人口计生等多类信息。
1.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14条。
2.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香隅镇2019年重点工作规划解读以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解读。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110条。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发布了香隅镇2019年度每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及2018年度统计数据13条。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发布香隅镇2018年决算报表以及说明文件和2019年预算报表及说明文件。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30条。
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重大项目意见征集8条。
6.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情况。
发布社会保障信息65条。教育信息12条,促进就业信息11条,精准扶贫信息16条。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发布香隅镇应急预案3条,预警信息5条,应对情况11条,应急常识6条。
8.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全年发布基本医疗卫生信息20条。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6条。
9.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发布单位招聘录取信息9条。
10.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招标采购信息15条。政策解读26条。
11.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土地征收、社会救助方面。
2019年香隅镇发布农业农村政策4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3条,土地流转信息四季度共4条,土地征收3条。社会救助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镇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二是加强政务信息人员管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立在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1人。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管理和服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二是利用香隅镇先锋网平台、“四新香隅”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
二是加强任务落实。根据上级要求,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抓好条例宣传贯彻。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四新香隅公众号等平台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解读。在为民服务中心大厅对来镇办事群众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在全体镇干会上开展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是严格落实县政务公开办“月督查、季测评、年考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做好县政务公开办通报和调度问题整改工作,积极反馈、加强沟通,对监测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将落实情况公开发布,确保整改实效。
五是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年度自查自评、年度总结撰写以及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双向互评工作,并及时报送和公开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0 | 0 | 8233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474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务公开工作仅靠经办人员一人完成,存在要材料比较困难,单位在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责任不够明确。
(二)改进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条例》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