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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塔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0:00 来源:木塔乡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year/show/340/202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1号政务中心5楼,邮编:247299,电话:0566-7026048,传真:0566-702603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木塔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开展创新工作,在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等各项工作中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21条,县政府网的木塔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424条,通过政务微信和其它方式公开397条。其中,专栏发布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15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69条;应急管理信息15条;重点领域信息262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舆情数22条;美丽乡村5条;社会福利及为民服务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乡继续改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信息“三审”制度,确保信息质量。认真梳理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文件并及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在乡政府及各村设有公开栏,公示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为民服务大厅集中公开,大厅内设有政务公开专区,配有政务公开专用电脑和打印机供群众查询信息,在为民服务大厅中,设有查询机,群众可实时查询政府公开信息,大厅还采用摆放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公开最新政策。我乡政府信息平台管理和运行由专人负责,并明确工作人员职责,保障信息安全。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红色木塔”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统筹协调落实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工作小组碰头会,定期督导工作完成情况。制定《木塔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各科室、乡直各单位安排专人定期上报信息,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及时整改上报政务公开巡查问题。同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对政府各科室、乡直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实行实时更新、每季度通报。

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1年度,我乡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我乡获得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还比较单一,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做到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信息做到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在本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上公开信息,采用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取得良好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