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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09:30 来源: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大渡口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大渡口镇新康花园综合楼a座3楼,邮编:247210,电话:0566-5296166,传真:0566-52961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要求和《东至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主动发布信息135条。优化留言办理工作流程,今年部门信箱共受理留言4条,均已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经开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网络、信件、传真等申请渠道畅通,登记、审核、答复、送达等办理流程规范。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大渡口经开区不断完善公开信息审查工作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进行明确,坚决把牢涉密信息不上网,公开信息不涉密原则,做好公开信息“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安全。大渡口经开区2023年无规范性文件发布,未发生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县政府网的大渡口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栏目内容发布;二是通过“池州大渡口经开区”微信公众号、企业交流群等多种渠道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文件通知以及最新的惠企服务政策,并安排专人定期管理维护,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有效。二是在企业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专用一体机1台,查询电脑3台,打印机1台,同时设立咨询台,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以人工服务和自助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根据工作实际,我区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2023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成绩为优秀,本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存在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二是部分问题整改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灵活运用多样展现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汲取并总结测评整改结果经验教训,在进行整改的同时不断梳理,力求做到边整改、边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信息公开特色做法:一是在企业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查询打印设备配置完善,同时设立咨询台,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以人工服务和自助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二是完善渠道丰富内容。增强与公众互动交流,优化留言办理工作流程,密切关注部门信箱留言,做到及时处理,积极解答。对服务企业发展以及企业关心的热点工作进行重点梳理,形成涉及招商政策咨询、人才招聘等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办事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