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东至县医疗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东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08:12 来源:东至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文化大楼二楼,邮编:247299,电话:0566-2550048)。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落实分解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及时准确发布医疗保障各类主动公开信息。2024年,我局通过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155条,其中重点栏目发布信息38条。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召开在线访谈1次,以文字和图解方式,对东至县医保参保缴费及待遇保障政策进行解读,主动回应参保时间、参保渠道、缴费标准、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低收入医疗救助等参保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县医保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平台办理流程,线下设立专门的受理点,确保申请渠道畅通。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按照先审核后发布原则,明确审核主体、规范审核流程,对无效历史信息梳理排查。2024年度,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文件1条,清理无效历史信息163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进一步梳理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事项分门别类,方便群众浏览查询,及时做好相关栏目信息发布、更新工作。二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发放政策宣传资料,集中宣讲医保政策,主动解疑答惑,并将有关文件纳入县级政策文件库收录,文件详细公布咨询电话、咨询股室、咨询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协同推进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针对省、市、县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举一反三,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三是明确各股室(中心)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事项,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确保及时有效更新各类信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024年我局积极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要政策回应力度不够。二是政策文件解读的创新方式不足,公开渠道还需拓展。

改进情况: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突出群众关切。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的公开,特别是针对医保基金使用、医保待遇调整和便民措施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传播覆盖面。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形式的创新,通过图文、短视频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发布信息,强化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和实用性。在政务服务大厅做好服务窗口建设,提供咨询解答等服务功能,提升群众线下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开展工作方面: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我局不断进行工作创新,探索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424日,在东至县政府网开展“东至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推进情况”在线访谈,与网友现场互动,回复提问13条。428日,联合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开展局长“交叉走流程”暨“政府开放日”活动,税务、人社、医保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走进工作岗位分别体验协作部门的业务受理与办理流程,陪同办事群众从参保登记到待遇享受进行全流程“陪同办”。在“政府开放日”活动上,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纷纷走进专区,换位体验三部门业务流程,并对办好工作专区从企业视角提出意见建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好评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