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县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一系列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企业培育体系、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19号)精神,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我县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若干措施》的出台,对于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和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着力破解当前我县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起草完成《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使《若干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我局于2020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本次收到并采纳2个社会公众意见。我局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若干措施(送审稿)》,并按规定进行公平性合法性审查,1月27日,经县政府第16届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措施(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推动民营经济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形成更多具有竞争力的县区民营企业。
五、主要任务
(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同时提高市场主体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协同、配套,构建完备有序的竞争法律制度,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二)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健全民营企业融资体系,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这必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必将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三)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鼓励民营企业因地制宜聚焦主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五)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民营企业提高战略规划和执行能力,弘扬工匠精神;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支持帮助民营企业家实现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
(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通道,加强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完善陷入困境优质企业的救助机制。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和服务链条。
六、创新举措
(一)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消除公开招标潜在性堡垒,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清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公开招标规章制度清除常态化。
(二)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效实施。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开展与《民法典》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有关法规政策清理、修改、废止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
(二)完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机制。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开展面向民营企业家的政策培训。
(三)健全舆论引导和示范引领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引导,需要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加强正面宣传,平等对待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研究支持改革发展标杆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联系企业。与民营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收集企业问题与需求,想方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提升服务效能。严格落实《东至县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尽力为企业解决融资、用地、用能等方面问题,每年至少帮助解决一到两件实实在在的问题。
九、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解读人:总工程师 何理达
联系电话:0566-7028708
解读时间: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