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研究,制定《东至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至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8日
东至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池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池交安〔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东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诚信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目标任务,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注重健全机制、常态监管,集中整治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进一步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平安交通”建设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安全支撑。
二、专项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专项整治重点工作
一是整治企业涉及安全数据作假的行为;二是整治符合挂牌督办条件的事项以及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且整改不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等问题。三是整治车辆超限超载不安全行为。
(二)整治措施。
1.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不力、落实较差等情况的,实施警示提示、约谈及督办,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由局安委办具体实施,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事项督办和约谈由局安全股提出建议,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定后,启动约谈程序。(责任部门:运管中心、执法大队、局安全股)
2.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纳入交通运输执法重要内容,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开展道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实施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机制,与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将涉及违法的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和货物场站等信息证据固定,对违规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依法严格实施“一超四罚”。(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3.强化交通行业本质安全和安全生产行为监管,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安全约谈、停业整顿等惩戒措施。编制交通运输重点运输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在道路客运、危化品运输、渡运安全监管等三个领域实施专项抽查,及时反馈市场经营行为监管信息。积极推行信用差异化监管措施,以管理对象信用作为重要权衡指标,实现重点跟踪和精准执法,引导交通参与单位、从业人员重视行业信用状态建设。(责任部门:运管中心、执法大队、局审批办、局安全股)
4.推进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信用信息管理应用。2021年2月底前,督促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完成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安装使用,并完成信用信息申报工作。(责任单位:运管中心、局安全股)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制度,大力推广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制在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渡运安全监管等行业重点领域环节的应用。积极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推广应用信用报告。(责任部门:运管中心、农路中心、局建设股、局运管股、局规划股、局审批办、局安全股)
6.加强事中安全生产信用监管,积极推进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和服务。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建立安全失信企业“黑名单”,并作为行业重点监管对象,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建立行业重点领域信用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责任部门:运管中心、局建设股、局运管股、局安全股)
7.完善事后安全生产信用监管,规范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推进联合奖惩工作,持续开展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主体责任。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重点领域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监管和惩戒力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主体申请开展信用修复。(责任部门:运管中心、执法大队、农路中心、质监站、局建设股、局运管股、局安全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即日起—2021年1月中旬)。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中旬至-2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明确治理目标、细化任务分工、规定完成时限,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治理,确保各项举措落细落实见真效,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3月-9月)。坚持阶段性与常态化相结合,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及时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各单位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专项治理落实情况书面总结反馈局安全股办公室,电话:5299621,邮箱:dzjtaq@126.com。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分析研判监管企业在安全生产领域方面的诚信缺失原因及症结,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依法依规、奖惩并重,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普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的契约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一路畅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安全生产信用氛围。
(三)坚持示范引领。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督促相关企业率先行动,按照要求,建立并落实相关制度,以点带面,推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