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当前,部分企业存在失信现象,影响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经济健康发展。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以及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池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池交安〔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东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
集中整治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进一步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平安交通”建设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安全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形成初稿。2021年1月10日,安全股根据市局相关文件组织起草《实施方案》;二是会议研究。召集重点企业,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讨论修改;三是安全股根据会议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由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平安交通”建设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安全支撑。
五、主要任务
整治企业涉及安全数据作假的行为;整治符合挂牌督办条件的事项以及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且整改不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等问题;整治车辆超限超载不安全行为。
六、创新举措
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纳入交通运输执法重要内容,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 推进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信用信息管理应用。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制度,积极推进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监管企业在安全生产领域方面的诚信缺失原因及症结,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多种形式普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一路畅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安全生产信用氛围。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督促相关企业率先行动,按照要求,建立并落实相关制度,以点带面,推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八、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东至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罗国红
解读时间:2021年1月20日
联系电话:0566-529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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