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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关于《东至县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30
废止日期:
关于《东至县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说明
发布时间:2022-04-30 10:05 来源: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人社局牵头拟定了《东至县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实施细则(试行)(草稿)》。起草过程中县人社局赴我县90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并多次进行修改,初稿形成后,2022年3月25日,副县长张焕主持召开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会,县有关单位参会,收集到反馈意见共7条;并于3月28日-4月1日以正式文件向各乡镇、东至经开区、大渡口经开区及县直有关单位征求了该文件修改意见,各单位均反馈无意见或未反馈意见;同时3月29日-4月29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了广大企业及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有两个企业电话反馈修改意见1条;3月29日同步在我局建立的东至县企业微信群征求企业意见,无修改意见反馈。所有8条反馈意见汇总如下:

1、反馈意见:智新生化、兴东化工等企业:建议第9条“完善园区设施服务”中增设园区公交班次。

采纳情况:采纳,第9条中写入“持续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打通园区与县城的交通循环系统”

采纳原因:园区企业迫切并符合实际需求。

2、反馈意见:人才办:建议第2条“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中加入“组织企业参加'招才引智高校行'等校园招聘活动”。

采纳情况:采纳

采纳原因:符合我县实际。

3、反馈意见:人才办:建议第4条“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中加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采纳情况:采纳

采纳原因:符合我县实际。

4、反馈意见:科经局:建议第6条“建立乡镇园区考核机制”中“对乡镇目标管理考核,每年计划新增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1500人”任务数增加,1500人太少。

采纳情况:未采纳

未采纳原因:目前招工难、用工难为目前全国的用工大环境,招工用工主体主要还是依托企业、园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任务过重,乡镇难以完成。

5、反馈意见:工商联:建议第7条“大力组织劳务输入”中增加“依托广州、西安、杭州等地驻外党支部,在劳务主要输入地设立驻外农民工服务站”

采纳情况:采纳

采纳原因:符合我县实际。

6、反馈意见:住建局:建议第10条“增强综合保障能力”中“给予在东至新就业人员和东至户籍人员同等享受购房、租房、公租房等房屋保障政策”修改为“鼓励园区加强新就业人员享受租房、公租房等房屋保障政策”

采纳情况:采纳

采纳原因:符合我县实际,目前我县县城公租房难以保障所有新就业人员享受,只能由园区保障其房屋保障政策。

7、反馈意见:教体局:建议第10条“增强综合保障能力”中“随迁子女入学与本地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参加中考以及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修改为“随迁子女入学与流入地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在流入地参加中考以及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采纳情况:采纳

采纳原因:符合我县实际,目前我县县城教育资源难以保障所有新就业人员子女享受,只能由流入地保障就业人员子女享受教育资源。

8、人才办:建议第10条“完善自主评价机制”中增加“畅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采纳情况:采纳

采纳原因:符合我县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