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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42838C/202205-00041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名称: 东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24
废止日期:
东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2-05-24 09:19 来源: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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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的意见

采纳情况及原因

1

县农业农村局

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印发《东至县“8+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共完成46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共进行户厕无害化改造31720户,其中2017年280户,2018年9002户,2019年9572户,2020年9866户,2021年3000户,全面建立改厕长效维护机制。全面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完成87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12个集镇建成区、11个原乡镇政府驻地、64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点,现所有设备均正常运行。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建立农村垃圾收集点中转站,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到位,日产日清、处理能力达260吨,进行垃圾分类试点,促进垃圾回收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覆盖率和处置率达100%。有效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实农膜回收台账制度,建立农膜回收网点15个。

部分采纳。“完成87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表述不完全应保持征求意见稿原表述。

2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清单:12、泉水湖、查子湖环境整治工程13、泉水湖、查桥河防洪排涝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建议将我局删除;20、尧渡镇环卫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修改为“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乡镇污水设施建设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修改为“大渡口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26、新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27、东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厂 责任单位修改为“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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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县水利局

P25页3、深化水环境治理(1)抓好重点河流污染防治。建议调整为“(1)抓好重点河湖污染防治。”增加“开展太泊湖、黄泥湖、小七里湖、肖思湖、丁湖、狭阳湖等重点湖泊水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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