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请于2023年2月28日下午5:00前将反馈意见盖章后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8121063,dldzb8691012@163.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东流镇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成果,改善镇村面貌,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根据《东至县2022年度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将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治类型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按示范整治类、标准整治类、基本整治类三种类型进行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提高标准,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村庄。
(一)示范整治类:城北社区、东流社区、菊江社区、张岗村、城东村,着力补齐弱项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精品示范性社区和村庄。
(二)标准整治类:金山村、长岭村、狭阳村、红叶村、长安村,重点提升村容村貌,实现干净、整洁、有序。
(三)基本整治类:密丰村、桥东回民村、塔青湖村、稠林村、龙王湖村在完成“五清一改”的任务基础上,进一步对沟、渠、堰、塘、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治理,基本提升村容村貌。
二、整治内容
(一)城区环境:街道车辆不按规定乱停乱放、业主不规范经营乱搭乱建;小区内(含菜市场)乱堆乱放、脏乱差等。
(二)路域环境:可视范围内乱堆乱放、白色垃圾、杂乱的柴草堆、万国旗等。
(三)村庄环境:乱搭乱建、房前屋后散乱的柴草堆、无功能房屋、家禽散养、旱厕、污水横流等。
(四)庭院卫生:突出问题户的门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改厕、生活习惯等。
(五)改厕:新建130户达标、突出问题户监测户脱贫户完成年度新建任务。
(六)水域环境:黑臭水体、沉集的飘浮物、白色垃圾等。
(七)农业面源污染:辖区内农业投入品废弃物。
三、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10日—2月28日)。召开全镇农村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22年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安排党政班子深入集镇和行政村开展调研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编制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激发工作活力热情,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力推进阶段(3月1日—7月31日)。各村对照《东流镇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摸排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难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分类建立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时整改见效。集中5个月时间,聚焦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镇村组三级联动,严格压实责任,网格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实行月调度、季度考核工作机制,对突出的人居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8月1日—9月30日)。集中2个月时间,根据清单,对标对表,对重点难点工作,集中人力物力,集中攻坚,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整改提升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围绕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滚动开展“排查—整改—回头看”,实行工作“闭环”管理。发现问题现场进行交办,限期整改,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12月上旬,镇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质量效果进行年终评分,结合每季度考核,形成最终考核结果并兑现奖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东流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立镇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干部“包村联组入户”常态化网络管理机制,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整合。整合各项财政投入资金,统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土地增减挂项目、农村环境“三大革命”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土空间绿化示范试点项目等相关项目与人居环境整治有效融合,积极争取水利、公路、供电、乡村振兴等领域项目支持,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强化氛围营造。强化媒体宣传引导,结合“爱国卫生日”防疫宣传、“美丽庭院”创建、环境卫生“红黑榜”、“文明家庭”评比等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引导广大农村群众、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来,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四)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紧盯短板弱项,精准发力,大力整治,着力补齐。把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采用月调度、季度考核机制,评比方式为:示范整治类、标准整治类、基本整治类分开按类评比。
五、奖励、考核机制
(一)设立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单项奖
按示范整治、标准整治、基本整治三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类设一等奖1个,奖金3万元;二等奖1个,奖金2万元;三等奖3个,奖金1万元。
(二)考核机制
1.镇级交办未整改到位的人居环境问题每个点扣奖金的5%。2.被县级督查检查通报的村每次扣奖金的20%。3.被市级督查检查通报的村每次扣奖金的50%。4.被省级督查检查通报的村扣奖金的100%。5.年终奖励的资金80%可作为村两委干部个人奖励,各村主职、副职、委员(一般干部)奖励比例由各村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分配。6.被省部级通报整改的村书记,不享受人居环境奖励资金,另外扣除年度综合考评绩效工资的10%。
附件:1.东流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2.东流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分解表
3.东流镇2023年村(居)人居环境(示范整治类)
季度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4.东流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标准整治类)季度
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5.东流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基本整治类)季度
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东流镇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 芳
副组长:彭小飞、张平君、程起和(常务)、徐海燕
蔡 健、张 遥、李 洋
成 员:董江洪、朱国胜、桂先进、周涛志、张保国
徐先保、姜开鹏、张 烨、袁 涛、刘 兵
郑彭芳、高 申、贾杰豪、胡志强、张玉龙
吴 敏、董 旭、黄亚萍、汪婵媛、江紫薇
郑浩志、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桂先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先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袁涛、董旭、胡志强、郑浩志四位同志为成员。
一、指导组
组长:徐先保、姜开鹏
成员:张 烨、袁 涛、胡志强、张玉龙、汪婵媛
董 旭、郑浩志
二、宣传组
组长:吴 敏
成员:江紫薇、黄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