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2023〕60号 签发人:查 䶮
关于印发《龙泉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经研究制定《龙泉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8日
龙泉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全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东安办〔2023〕52号)要求,镇安办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秉持“抓大防小、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坚决纠治各行业领域突出火灾风险和易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切实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持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查䶮担任组长,镇人大主席方鹏担任副组长,镇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民政所、中小学等为成员单位(见附件1)。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余斐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建立联络员制度。
三、整治重点
紧盯医院、敬老院、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宾馆酒店、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加油加气站、商超、公共娱乐场所、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老旧场所、新领域新业态等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情形。
四、任务分工
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方面,紧盯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分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铁栅栏等重点风险情形,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镇直有关单位要主动履行监管责任,5月底前,对“三合一”场所要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倒排工期、挂表推进;对新发现的,要逐一登记造册,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见附件2);对住宿人员在10人及以上,要加大隐患整治力度,于6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销案工作。
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方面,要重点关注多业态混合使用的厂房、仓储,深刻汲取浙江武义“4.17”亡人火灾事故教训,组织排查整治“厂中厂”、“园中园”,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厂房、仓储未经审批擅自分隔、出租,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擅自违规搭建,以及存在的部分厂房、仓库分隔改建摄影棚、直播带货等新型隐患。对存在两种以上业态的厂房、仓库,要逐一登记造册,摸清风险底数,限期责令整改,切实做到问题闭环整改。
医疗服务机构方面,镇计生办、卫生院要深刻吸取北京“4.18”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内自查自纠、培训演练等工作,立即开展排查检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登记造册、问题闭环整改。
其他重点领域排查整治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切实在攻坚行动期间发现一批、整改一批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经发、城建等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部署所属单位开展消防自查,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核查,建立完善单位底数、隐患清单。城建办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安函〔2023〕3号)要求,对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排查处置房屋建筑、消防、电瓶车充电等安全隐患,镇安办主动参与、主动对接、共同落实。动火焊割方面,各有关单位要严管严控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事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理周围可燃物和现场监护,禁止营业期间动火,严禁转包给无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拆旧利旧。各行业监管单位要结合行业核查,督促提示单位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规范动火操作规程,及时履行报备手续。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10月28日前)。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要精准评估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结合“五一”小长假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10月28日至11月20日)。各村(社区)、镇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节前,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三)总结验收(11月21日至12月1日)。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固化经验做法。镇安办要组织检查验收,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要健全完善每月带队检查督导、每季度定期研判消防形势等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力度。镇安办将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消防责任落实落细。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要按照《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检查。攻坚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常态化用好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相关制度;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缓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地方,将逐级上报、限期整改;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将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广泛宣传,提升意识。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及典型事例,及时曝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镇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1.龙泉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八项措施
附件1
龙泉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查 䶮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方 鹏 人大主席
成 员:孙明龙 公安派出所所长
王 鹏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汪 翔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徐光明 供电所所长
徐拥军 中心学校校长
曹志星 龙泉中学校长
孙时林 城建办主任
许世友 民政所所长
金希平 经发办主任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镇安全办主任余斐豪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八项措施
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
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
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
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政策咨询渠道:电话咨询:0566-806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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