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通过政务平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了意见,截至6月11日收到意见建议3条。
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税务局
建议第一条:“鼓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补贴;购买非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所缴契税按首套住房执行;购买二手商品房缴纳的契税予以50%返还。”修改为“鼓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补贴;购买非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房给予总房款1%的购房补贴。”
采纳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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