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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个人 / 企业 / 个人全生命周期 / 企业全生命周期 / 营商环境 / 东政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金融支持 / 惠企政策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财税奖补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至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号: 东政秘〔2024〕44号
成文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县住建局房产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6-7028301
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至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00:00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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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秘〔202444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东至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业经县政府第17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至县人民政府

                          202473

(此件公开发布) 

 

东至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更好的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购房补助政策。202473日起至202572日,凡在我县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且在20261231日前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人,给予以下补助:

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补贴;购买非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总房款1%的购房补贴。

二、提高引进人才购房补贴额度。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级技师、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或技师、30岁以下全日制大专生或高级工,202473日起至202572日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在已有政策基础上,给予提高至40万元、15万元、8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补贴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20%

三、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高至7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高至60万元;对符合绿色建筑、智慧住宅、多子女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可贷额度基础上上调10万元。新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在我县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70万元。

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房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由各金融机构自主确定。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五、优化个人住房首套房认定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新购买商品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片区(尧渡镇、大渡口镇)住房情况,在片区内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六、支持“卖旧买新”。指导行业建立新房和二手房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以旧换新”,倡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倡导国企根据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七、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依法依规合理设置规划条件和出让方案,优化地块容积率计算规则,加大高品质住宅项目供给,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引导房地产产品更加契合市场需求。

八、继续施行房票政策。相关政策参照《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至县征迁待安置户购房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政〔202347号)文件要求执行,时间截止为202572日。

九、联合举办商品房消费展销会。举办商品房消费展销会,加强支持购房政策宣传,联动新能源汽车、家装家居展示,统筹发放消费券,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购房送车位、送物业费、送电器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促销力度,匹配供需促进消费。

上述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此前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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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引进人才购房补贴额度标准是什么?

  • 答: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级技师、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或技师、30岁以下全日制大专生或高级工,2024年7月3日起至2025年7月2日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在已有政策基础上,给予提高至40万元、15万元、8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补贴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20%。

  • 问: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比例怎么调整

  • 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房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由各金融机构自主确定。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在全县范围内新购买商品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片区(尧渡镇、大渡口镇)住房情况,在片区内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