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规模
“徽动消费·乐享东至”2025年第三轮第二期政府消费券共发放消费券170万元,其中发放家电产品购新消费券20万元,汽车购新消费券150万元。
二、使用标准
(一)家电产品购新消费券
家电产品购新消费券主要用于个人购买电视机、冰箱、空调(含取暖器)、电脑(含显示器)、洗衣机、扫地机器人、家用灶具(含吸油烟机)、热水器等8类家电产品,按增值税普通发票价格(含税)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单张发票满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可分别给予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一次性补贴。每张发票仅补贴1次,补贴不找零、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
(二)汽车购新消费券
按照新车类型及《机动车销售发票》价格(含税)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
1.燃油乘用车: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0元/辆;新车价格在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5000元/辆;新车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7000元/辆;新车价格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9000元/辆。
2.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4000元/辆;新车价格在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6000元/辆;新车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8000元/辆;新车价格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辆。
三、发放时间
“徽动消费·乐享东至”2025年第三轮政府消费券第二期从2025年11月28日上午8:00至2025年12月31日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