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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个人 / 企业 / 营商环境 / 东政办秘 / 营商环境 / 财税奖补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徽动消费 乐享东至”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政办秘〔2025〕15号
成文日期: 2025-06-09 发布日期: 2025-06-09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县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6-5297010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徽动消费 乐享东至”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9 17:10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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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东至县徽动消费 乐享东至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7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9

(此件公开发布)

  

东至县徽动消费·乐享东至消费券

发放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扎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和《东至县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强化政策协同与优化消费供给,进一步激发东至县消费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稳步增长,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规则

(一)发放主体

东至县人民政府

(二)承、协办单位

东至县商务局承办,东至县邮政分公司协办

(三)发放对象

东至县域内全体消费者

(四)活动时间

发放时间:20256月至202512

活动时间内,原则上分3个阶段进行发放,具体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时间以活动公告的细则为准。

(五)预算投入

本次消费券总预算500万元。政府出资5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消费券计划按照15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分3个阶段进行发放,根据线上线下消费券核销情况动态对发券种类和数量进行统一调配客户可直接通过微信皖邮惠小程序到商户处使用核销。

券别分配详情如下:

 

消费券种类

批发业

2000400

1000200

零售业

600120

30060

20040

10020

住宿业

600120

30060

20040

餐饮业

600120

30060

20040

汽车销售

燃油车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新能源汽车补贴最高不超过7000

(六)发放方式

本次消费券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线上通过微信皖邮惠小程序发放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消费券,线下通过消费者可到符合活动要求且能直接支撑我县经济数据的商户处消费。

(七)微信皖邮惠小程序操作流程

1.领取:微信搜索皖邮惠小程序或扫描海报二维码,选择地市专区,选择池州市专区,点击首页热门活动徽动消费  乐购东至链接进入活动主会场专区领取消费券,活动期间每人同种类型消费券最多可领取1张。

2.查询: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在微信首页[]-[卡包]-[券和礼品卡]或皖邮惠小程序首页[个人中心]-[我的优惠券]中进行查看。

3.核销:活动期间,消费者凭消费券在活动参与商家使用微信支付时,满足消费使用条件时自动扣减消费券金额。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优惠券,优惠券不找零,不可叠加使用,本次活动仅限参与活动的线下实体店。

二、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商户范围。在东至县范围内登记注册并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2025年在统计库内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样本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组织申报。县商务局和东至县邮政分公司共同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商户参加本次活动。参与活动商户按照自愿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通过审核后参加活动。

3.签订承诺书。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商户申请参加活动时,需向县商务局递交承诺书,做出诚信承诺。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制定优惠让利活动方案等,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有参与活动商品优惠幅度高于正常营业的水平。违约将被列入失信名单,退回政府补贴。

4.开展培训指导。对于符合条件的商家,东至邮政分公司在消费券发放之前开展使用培训和服务指导。

(二)发放消费券

1.线上消费券(不含汽车消费券)

线上消费券采用抢券模式发放,东至县邮政分公司将在微信皖邮惠小程序中设置消费券活动入口,消费者在相应途径抢领消费券。消费券发放当日生效,在有效期内,消费者可到符合活动要求且能直接支撑我县经济数据的商户处消费。在消费券发放期内,每人单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可叠加享受商户其他的优惠活动。发放的各类消费券,设置有效期,过期作废。

2.线下消费券(汽车消费券)

线下消费券采用到店申领模式发放,消费者可根据提前公布的时间节点,在符合活动要求且能直接支撑我县经济数据的商户处购买汽车时,使用银行卡付款,即可申领消费券,享受补贴优惠。

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

1)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燃油车(7座及以下):车价3万元(含)-5万元,补贴1000/辆;车价5万元(含)-10万元的补贴2000/辆;车价10万元(含)-20万元补贴4000/辆;车价20万元(含)以上补贴6000/辆。

2)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新能源汽车(7座及以下):车价3万元(含)-5万元,补贴2000/辆;车价5万元(含)-1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3000/辆;车价10万元(含)-20万元补贴5000/辆;车价20万元(含)以上补贴7000/辆。

汽车消费券申领方式:消费者在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购买新乘用车,消费者需对商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信息新车购车合同(签订时间需在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需完整体现购车信息及签订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需在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行驶证、领券人、销售发票上的购买人与提交的身份证需为同一人。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消费者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将纸质复印件交所购新车的出售商户。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消费补贴资金,同时取消商户参与资格。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享受的消费券补贴资金由商户先行垫付。

(三)资金结算

活动期间,线上消费券由参与活动商户垫付消费券补贴金额。活动结束后,承办银行提供给县商务局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消费券发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商家数等,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核后兑现至各活动商户账户。

活动期间,线下消费券由各活动商户先行垫付消费券补贴金额。活动结束后,由活动商户提供核销资料,县商务局进行审核,审核后兑现至各活动商户账户。

三、宣传方式

(一)线上宣传。县委宣传部要通过线上发布,线下宣传物料广泛宣传消费券发放的相关信息,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激发居民参与热情和消费意愿。由消费券发放平台组织合作商家,通过官网、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要做好头条、抖音等新媒体的对接工作,做好活动信息推广工作。

(二)线下宣传。组织参与活动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店内海报、单页等多种渠道宣传本次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动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动员辖区登记注册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具企业(含个体户)参与消费券活动,并指导参加活动企业签订承诺书,要处理好活动期间有关属地企业核销消费券的问题。

(二)强化统筹安排。县商务局指导消费券发放核销平台制定消费券发放使用执行方案;指导各平台组织商户报名参加消费券发放工作相关要求,督促消费券发放平台及时处理有关消费券使用问题;负责处理消费券发放及使用过程出现的问题和投诉。

(三)做好舆情引导。县委宣传部要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消费券投放信息,加强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促消费氛围,不断扩大居民参与消费券申领和使用的覆盖面;同时做好消费券发放活动期间的网络舆情监测,指导开展舆情引导工作。

(四)确保资金安全。审计局要统筹做好活动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五)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联合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商品和服务引起的纠纷处置工作,维护消费券使用秩序,防止资金被恶意套取,查处违规经营、倒卖消费券、借机涨价等行为。

(六)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统筹做好消费券专项资金保障,指导承办单位抓好绩效评价和审计。

(七)加强监督指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至监管支局要监督指导平台发放消费券工作,督促平台要及时做好参与活动商家的服务工作,确保商家能够及时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确保落实县政府消费促进工作相关要求;同时要指导平台及时对消费券核销情况以及相应拉动消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政府评估活动效果提供依据。

 

附件:东至县徽动消费 乐享东至”2025年第一轮政府消

费券发放活动方案


东至县徽动消费 乐享东至

2025年第一轮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

 

发放对象:东至县域内全体消费者

发放时间:2025618日上午10:00202571724:00,消费券用完或时间到期,活动自行终止。

发放金额:本次发放消费券总金额150万元。其中线上发放消费券100万元,含批发业消费券10万元、零售业消费券45万元、住宿业消费券3万元、餐饮业消费券42万元;线下发放汽车消费券50万元。

发放方式:本次消费券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线上通过微信邮惠小程序发放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消费券,线下通过消费者到参与商户处消费的方式发放汽车类消费券。

领用规则:1. 线上消费券(不含汽车消费券)

线上消费券采用抢券模式发放,东至县邮政分公司将在微信邮惠小程序中设置消费券活动入口,消费者在相应途径抢领消费券。消费券发放当日生效,在有效期内,消费者可到参与的商户处消费使用。在消费券发放期内,每人最多可抢1张批发业消费券、1张零售业消费券、1张住宿业消费券、1张餐饮业消费券。消费券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重复使用;单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可叠加享受商户其他的优惠活动。发放的各类消费券,设置有效期,过期作废。

线上消费券申领方式:微信搜索皖邮惠小程序或扫描海报二维码,选择地市专区,选择池州市专区,打开首页热门活动徽动消费  乐购东至链接进入活动主会场专区领取消费券。消费者到店打开微信邮惠小程序,扫码后输入消费金额,选择需要使用的消费券,支付消费金额进行支付。

2. 线下消费券(汽车消费券)

线下消费券采用到店申领模式发放,消费者可根据提前公布的时间节点,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使用银行卡付款,即可申领消费券,享受补贴优惠。

汽车消费券申领方式:消费者在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在符合要求参与活动的商户处购买新乘用车,消费者需对商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信息、新车购车合同(签订时间需在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需完整体现购车信息及签订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需在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领券人、销售发票上的购买人与提交的身份证需为同一人。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消费者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将纸质复印件交所购新车的出售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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