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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部门解读】《东至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22
【部门解读】《东至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1-22 15:41 来源:县住建局 字号:[默认 超大]

20251121日,县政府印发了《东至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文件由县住建局牵头起草,以政府字号发文,县住建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精准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统筹研究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住房政策措施,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202514),结合我县实际,县住建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东至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但受多重因素影响,销售市场不够活跃,各项政策效应释放还需要一定时间,在上一年度政策基础上,我县再制定出台政策措施,通过给予财政补贴、加大税收支持力度等方式,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释放购房需求、稳定发展预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20257月,县住建局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起草了《东至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征求意见稿)》,723日至728日通过政务平台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各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建议1条,采纳1条。810日至825日在县政府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2025826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0251014日,县政府第179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1121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直接购房支持政策(普惠性+人才专项)

政策类别

适用对象与条件

补贴标准

关键时间节点

普惠性购房补助

2025.7.3-2026.7.2期间,在本县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并完成合同备案

1.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总房款2%
2.
非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总房款1%

须在20271231日前缴纳契税并办妥《不动产权证书》

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2025.7.3-2027.7.2期间,符合条件人才在本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1. 博士:40万元
2.
硕士/高级技师(40岁以下)15万元
3.
本科/技师(35岁以下)8万元
4.
大专/高级工(30岁以下)3万元

补贴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

(二)金融信贷支持(公积金+商业贷款)、

1)公积金政策“一提一放宽”

1.提额度:家庭最高贷额由70万提至80万;单方由60万提至70万。符合“以旧换新”、绿色建筑、多子女家庭、人才等条件的家庭,额度可再上浮20%

2.放宽提取:购房5年内可按年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双方父母、子女公积金也可提取用于补足购房款。

3.松限制:取消多子女家庭贷款“首次首套”限制;贷款期限最长可至68周岁(不超过30年)。

2)商业贷款“一降一优”

1.降首付: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15%,二套房降至25%

2.优认定:在全县新购住房,仅核查购房所在属地住房情况,属地无房即按首套认定(“认房不认贷”)。

(三)市场机制优化

1.打通置换链条:支持“卖旧买新”,鼓励建立换购通道,倡导国企按市场化原则收购二手住房,用于租赁住房。

2.延续房票优惠:使用房票购房可享备案总价不低于10% 的优惠,开发企业按实际成交额纳税。

3.提升居住品质:开展城市更新,试点“老房更新、原拆原建”,建设智慧宜居城市。

四、创新举措
    1.
支持精准有力。政策形成了
普惠补贴+重点人才加码的梯度支持体系,既激发普遍需求,又强化人才吸引力。

2.金融杠杆显著。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政策双管齐下,大幅降低购房门槛和初期资金压力,尤其利好改善型需求和多子女家庭。

3.聚焦存量盘活。以旧换新、国企收储旧房等举措,旨在打通二手房与新房的置换通道,激活市场循环。

4.稳定市场预期。政策有效期明确,给出了近两年的窗口期,有助于引导需求有序释放,促进市场平稳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把控流程监督。严守工作标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政策执行有效性。二是加强市场供应。激发消费潜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生动实践。三是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媒体向广大居民宣传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解读,确保购房群体对于政策的知晓度。

六、提示与建议

1.及时办理手续:计划享受普惠补贴的购房者,务必注意购房合同备案及最终缴税办证的截止日期,避免错过补贴。

2.咨询确认资格:各类补贴和贷款优惠多有具体条件,建议在购房前向县住建局等主管部门或相关银行、公积金中心咨询确认个人资格。

3.关注市场变化:政策实施期间,若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将按上级规定执行,需保持关注。

4.政策具体执行问题,由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解释。有疑问的市民或企业可直接咨询县住建局。


解读机构: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566-7028301(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