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发〔2020〕28号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泉镇关于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龙泉镇委员会
龙泉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龙泉镇关于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
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积极打造“樱花小镇”,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根据《中共东至县委印发<关于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发〔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龙泉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为引领,推动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解决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问题,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实现“干干净净迎小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全镇人居环境现状,以属地管辖为主、行业管辖为辅的原则,要求各村(居)全面摸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以问题倒逼抓整改求成效,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
坚持目标导向。持之以恒打造“樱花小镇”发展全域旅游,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促进生态文明发展为目标,紧扣整治任务清单,突出重点区域、村庄“五清一改”;
坚持实干导向。从实处着眼,用实干考量、以实绩说话,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组引领、党员带头、人人参与的模式,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结果导向。通过整治打造“樱花小镇”1.0版本,初步实现田园风光旖旎、村庄环境干净整洁、道路两侧美观有序、美丽乡村及各景点串联成珠,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幅度提升。各党组织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认真践行“改作风、强本领、提效能”的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集镇和美丽乡村点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镇村道路沿线干净整洁有序,完成县下达的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养殖场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垃圾处理体系覆盖完善,集镇面貌和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有效建立,村民环境保护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三、重点任务
到2020年底,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各村居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达到95%以上;村庄内及公共场所禁止畜禽散养,实现圈养,粪污资源化利用,无裸露畜禽粪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农作物秸秆提高综合利用率,禁止露天焚烧、乱堆乱放,农业废弃物提高回收率,做到目视范围无废弃物,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率均达到80%;完成全镇改厕任务,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提倡一户一厕,拆除废弃厕所。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全域旅游加快发展。
(一)推进“一户多宅”专项整治。2020年安排曹村村作为试点村,将“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乡村产业用地的需求、优质农田的补充和农村房地宅地的确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其他村(居)鼓励村民自行拆除“一户一宅”以外的住宅。科学评估有价值的古建筑、古村落,鼓励村集体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建设用地,清理废弃无主宅基地收归集体,做实“以地生财”文章。
(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完善、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力度。在下畈村先行试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垃圾源头减量试点工作,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以易腐垃圾、建筑垃圾不出村为目标,采取村民可接受的简易分类方法,引导农民从源头将果皮、树叶、厨余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择机全镇推开。
(三)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推进秸秆还田利用。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禁止农村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坚决查处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
(四)推进水域环境综合整治。推深做实河长制,实行“一河一策”“一塘(水库)一策”。结合全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实施河塘沟渠水系连通。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清理水面漂浮物,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农村水环境。鼓励有条件的村组组织群众筹资筹劳实施村庄“户户通”“沟渠通”工程。
(五)全面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纳入路长制任务推进,对境内国道236、县乡道路及“村村通”道路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彻底消除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公路用地无堆放物、无垃圾,建筑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供电、通讯线路整治规范。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污染、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具备条件的地段实施绿化、亮化工程,重点地段实施绿化亮化升级工程,实现公路沿线环境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六)推进无功能建筑物整治。拆除村庄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对一些没有保护保留价值的破旧危房进行拆除;对严重影响村容村貌、有碍观瞻、影响交通的破旧房屋及乱搭乱建、占道建设、乱堆乱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予以拆除。供电、电信部门加强村庄线路整改,做到规范有序。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充分利用村庄公共场所、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农田周边、山场和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建设森林村庄。房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打造一批“基础版”美丽村庄。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4月上旬)要求各村(居)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一村一策”实施方案,明确成立组织、责任人、目标任务、问题清单台账、资金筹措方案、群众参与机制等内容,4月10日前报镇指挥部办公室,经指挥部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动员部署。(4月上旬)3月底前召开全镇动员会,各村(居)4月12日前召开动员会,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人人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集中实施。(4月-10月)充分发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引领作用,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严格落实“书记抓、抓书记”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四)督查评比。(5月-12月)镇指挥部每月对各村(居)开展检查、评估、督导,形成最终考核结果,纳入村级目标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定期将各村整治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五)巩固提升。(12月中下旬开始,长期坚持)总结提炼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建立长效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逐步打造出一批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统筹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包村联组入户”机制,协调推动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发挥“网格员”队伍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属地负责,行业辅助,各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筹措。争取上级支持补助的同时,加大镇财政投入,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三大革命”、脱贫攻坚、危房改造等项目中,统筹考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龙泉“樱花小镇”全域旅游创建有机结合,引导相关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农村产业融合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加强村组集体资金投入同时,组织群众自发投入,充分发挥乡贤、成功企业家作用,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积极争取成功人士捐资出力。
(三)强化结果运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纳入村级目标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号召群众积极主动投工投劳,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作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中信用户和信用村等级的重要评定指标。
(四)农民群众参与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持优美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宣传教育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引导农村妇女、志愿者、村老年协会等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来。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良好氛围。鼓励村民投工投劳,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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