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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花园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主题分类: 个人 / 企业 / 综合政务 / 乡村振兴 / 财税奖补
名称: 关于印发《花园乡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花政〔2021〕47号
成文日期: 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1-05-06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花园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6-8535212
关于印发《花园乡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16:52
来源:花园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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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花园乡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园乡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领导小组

花园乡人民政府

2021年56


花园乡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农村产业发展、推进乡村产业特色村创建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东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工办〔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花园乡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以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为切入点,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把产业建在农村、把就业岗位和利益留给农民,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致富,实现乡村经济繁荣、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产业引领、精准培育”的工作原则,坚持“定位在乡村、联系到农户、产业带动强、利益联结紧”,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机制以及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产业带头人进一步提升的同时,带动当地农户发展壮大产业。2021年全乡共培育4名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覆盖面不低于行政村总数30%。

三、工作内容

(一)选好产业发展带头人

1.选定条件。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良好;二是发展产业在乡村,产业有一定规模,有自有资金投入,建立了良好的运营机制,有较稳定的经济收益;三是有带动小农户发展的积极性,与小农户(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发展增收。所选的产业发展带头人要有一定的号召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人品,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通过一定的形式稳固联结农户组建新型经营主体的乡土能人、返乡人员和引进的外来人才等。失信人员、政策投机分子等不得作为遴选培育对象。

2.培育方式。坚持“定位在乡村、联系到农户、利益联结紧”的原则, 在现有新型经营主体中发展提升一批、在乡村能人中挖潜培育一批、在外部人才中引进落户一批方式,采取个人申报、村级推荐、乡把关、县级审定的程序,选好选准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

(二)建立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建立“带头人+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带头人+涉农企业(扶贫车间)+农户”等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吸纳就业等方式联结农户,开展联户经营、联耕联种联养、组建合伙农场等方式联合开展生产,提供统耕统收、统防统治、统销统结等服务,带动农户(贫困户)共同发展。鼓励和支持带头人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融资担保等方式,与小农户结成稳定利益共同体。

(三)管理服务好产业带头人

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带头人考核奖励办法,按照带头人从事的主业范围,分为种养生产型、产品加工型、市场营销型、生产服务型、综合经营型等,分类建立台帐,分类服务指导,分类量化考核,常态化开展动态管理。

(四)政策激励产业带头人

坚持激励导向,围绕吸引能人、留住能人、提升能人、服务能人,从项目资金、金融保险、用地用电等方面制定落实政策,统筹用好用活中央财政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现有的政策措施。优先把产业带头人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评为各级示范主体。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3月5日-4月30日)。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5月1日-12月31日)。选好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支持政策,开展培育和考评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总结工作经验,开展绩效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为组长的花园乡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工作,加强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作指导。落实工作任务,扎实序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二)强化激励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对示范带动强、社会效益明显的带头人,推荐典型进行评选表彰。

(三)强化培训服务。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民生工程相结合,优先安排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参加相关培训,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及参展参会。

(四)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宣传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作,积极营造争当农村产业带头人的社会氛围,激发创业热情,辐射带动更多小农户发展产业致富,同时,利用多媒体多方式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附件

花园乡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  艳

副组长:袁少胜

 员:陈锦兰 胡孔艳 苏英勇 魏小江 朱天明 谌涛 胡辰峰 王小俊 姚璟 吴宜平 金玲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为民服务大厅,魏小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问:成为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有没有什么政策支持?

  • 答:我乡坚持激励导向,围绕吸引能人、留住能人、提升能人、服务能人,从项目资金、金融保险、用地用电等方面制定落实政策,统筹用好用活中央财政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现有的政策措施。优先把产业带头人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评为各级示范主体。

  • 问:当地村民想成为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需要什么条件?

  • 答:一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良好;二是发展产业在乡村,产业有一定规模,有自有资金投入,建立了良好的运营机制,有较稳定的经济收益;三是有带动小农户发展的积极性,与小农户(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发展增收。所选的产业发展带头人要有一定的号召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人品,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通过一定的形式稳固联结农户组建新型经营主体的乡土能人、返乡人员和引进的外来人才等。失信人员、政策投机分子等不得作为遴选培育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