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儿童青少年 / 事业单位 / 科技、教育 / 其他 / 基本民生 |
名称: | 《东至县中小学幼儿园专兼职保安人员配备实施办法》 | 文号: | 东教体基〔2020〕5号 |
成文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东至县教体局安全办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7026922 |
问:学校保安如何考勤考核?
答:派驻保安人员应服从所在学校的考勤考核,不能正常履责或不服从学校管理的,学校有权要求保安公司调换保安人员。凡涉及对学校专业保安人员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人身损害事件处理等,均由保安公司负责落实。
问: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保安如何配备,费用如何处理?
答: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按标准配备专职保安,费用从学校(幼儿园、机构)办学经费中支出。
问:如何选聘学校保安人员?
答:保安人员由专业保安公司选聘。学校保安人员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具备保安业务知识与技能。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取得保安员证书,并经公安机关严格审核,保安服务公司严格把关、择优派驻。
问:义务教育阶段保安的配备范围及要求?
答:先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乡镇中心学校本部学校、单设初中学校和100人以上的农村完小保安配备问题,保安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单设初中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本部小学原则上每校安排2名保安,具体人数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安排;100人以上农村完小每校安排1名保安。保安经费按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实际执行月份拨付;根据学校安保工作需要,需要增配的保安由学校向专业保安公司聘请,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问:中小学保安配备的标准?
答:除学生人数较少的教学点外,每所学校应当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规模在1000(含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应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专职安保人员,并配备宿舍管理人员。各地要将中小学安保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校园安全保卫服务交由专门保安服务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