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东至县残联 | 主题分类: | 残疾人 / 劳动、人事、社保、监察 / 社会保障 / 财税奖补 |
名称: | 东至县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 文号: | 东残联〔2020〕3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县残联办公室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7020783 |
问:2020年东至县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方案的经费拨付形式是什么?
答:6月底前,县残联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财政部门“一卡通”形式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账户上,并注明“多补”。
问:2020年东至县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方案的申请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户主,于今年4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东至县残疾人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第二代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 (二)村(居)民委员会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7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乡镇残联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具体原因。 (三)乡镇残联复核和上报。乡镇残联收到申报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7日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于4月30日前上报县残联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村(居)民委员会并告知具体原因。 (四)县残联审批。县残联收到申报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审批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乡镇残联并告知具体原因。
问:2020年东至县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属地管理原则。
问:2020年东至县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条件是什么?
答:救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东至县户籍; 2.一户有2名以上残疾人(含2名)的低保或脱贫户家庭的残疾人。
问:2020年东至县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是什么?
答: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