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秘〔2021〕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东至县“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我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食安安徽”东至品牌,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21〕1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质量强县战略,以“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为统领,坚持安全为先、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标准引领、示范创建、社会共治的原则,聚焦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要业态和关键环节,通过持续培育、示范引领、整体创建、巩固提升,实现全县食品品牌数量持续增加,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计划,“十四五”期间,全县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36家,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基地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各1个,食品安全街区(小镇)2个,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夯实品牌创建基础。
1. 实施质量兴农计划。提升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水平,加大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登记工作力度,全面实现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培育“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10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 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提升林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培育林下特色中药材、森林食品等“食安安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 加快食品产业转型。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等“三品”行动,推动我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企业1家、食品生产基地1个。(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经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 规范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管理。提高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质量水平,打造食品流通消费环节领军企业品牌。培育“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业10家、餐饮服务企业15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经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示范创建引领行动。开展食品安全街区(小镇)创建活动,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培育“食安安徽”食品安全街区(小镇)2个,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 严格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引导茶叶、蜂蜜、芝麻油等地方特色产品出口,督促严格执行供应商评估、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出口食品追溯、不合格食品处置等制度。出口食品合格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强粮油品牌建设,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增加优质食用农产品供给总量,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供给水平,力争全县优质粮种植面积达4万亩。(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品牌基础支撑。
8. 协调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建设。立足我县茶叶、食用菌等特色优质农产品,鼓励与高校院所科研合作,协助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不断提升产品供给水平。到2025年,协助制定食品企业标准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 完善监管追溯体系。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省级追溯平台注册登记,“三品一标”产品全部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食品安全全过程可追溯管理。以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围绕肉制品、乳制品、蔬菜、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推进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推动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提升品牌科技内涵。支持食品企业主动与高校院所、产业链相关企业共建技术创新联盟,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食品产业发展需要,依托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开发品牌理论和实践培训课程,加大食品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培育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食品产业从业人员。大力引进、培育一批食品行业领军人物,引导食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支持县市场检验所等机构开展食品检验扩项。规范基层市场监管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贸市场食品快检管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品牌动态管理。
13. 狠抓源头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强化产地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上市前检测,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严把产地准出关。因地制宜选用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措施和技术模式,推进种植结构调整,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行为。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确保原粮收购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 健全评价体系。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措施效能发挥。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可信、权威的信息。建立消费者评价机制,将消费者实际评价纳入“食安安徽”品牌创建标准,提高公众认可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 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食安安徽”品牌的管理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非法使用标识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6. 强化风险防控。健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加强风险抽检监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建立健全乡镇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室建后管养机制,规范食品快检食用管理。完善应急机制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情事件。(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网信办、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明确发展目标,按照“项目化、清单化”(附表)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扶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有关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规划、用地、投资、信贷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食品安全基础设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三)营造良好氛围。围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新媒体作用,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形象标识的使用和推广,全力打造东至食品品牌整体形象。
(四)强化工作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提上重要位置,定期予以调度推进。同时,要建立相应的信息报送机制,每年12月1日前将阶段性工作进展和 “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典型案例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朱马生;联系电话:18056676125;邮箱:511487008@qq.com)。
附件:东至县“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主要任务清单计划表
附件
东至县“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主要任务清单计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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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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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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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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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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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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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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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育“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10家
|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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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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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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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2
|
培育“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
|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
培育
|
培育
|
1
|
/
|
/
|
3
|
培育森林食品等“食安安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
|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
培育
|
培育
|
培育
|
1
|
/
|
4
|
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企业1家
|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科经局、各乡镇政府
|
培育
|
培育
|
1
|
/
|
/
|
5
|
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基地1个
|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科经局、各乡镇政府
|
培育
|
培育
|
培育
|
1
|
/
|
6
|
培育“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业10家
|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科经局、各乡镇政府
|
1
|
2
|
3
|
2
|
2
|
7
|
培育“食安安徽”餐饮服务企业15家
|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科经局、各乡镇政府
|
1
|
3
|
3
|
3
|
5
|
8
|
培育“食安安徽”食品安全街区(小镇)2个
|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科经局、各乡镇政府
|
培育
|
培育
|
培育
|
1
|
1
|
9
|
出口食品合格率达99%以上
|
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
98%
|
98%
|
99%
|
99%
|
99%
|
10
|
力争优质粮种植面积4万亩
|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
培育
|
1
|
1
|
1
|
1
|
11
|
东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
牵头单位:县食安办,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
制定计划
|
申请验收
|
/
|
/
|
完成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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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计划根据池州市任务数量、进度等要求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