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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

回复部门:县科经局 发布时间: 2021-12-2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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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更好发挥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享受国家及省市县各项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政策。加大稳岗补贴、培训补贴、失业保险返还力度。落实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智能消费、绿色消费、线上经济等发展。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允许依法申请延期缴纳。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全面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

(二)加大金融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东政办〔2020〕36号),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服务力度,认真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市场前景好、订单充足、诚实守信的民营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限贷。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大力推广新型政银担、税融通、无还本续贷等产品和模式。支持民营企业利用直接融资工具,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支持民营企业通过IPO、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

(三)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推广订单、存货、设备、金融资产等质押融资。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及政采贷融资。县中信担保公司要坚持普惠性和可持续发展定位,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放大担保倍数,积极为有市场、有订单、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制造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四)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民营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软环境,为各类人才提供居留落户、社保医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项目孵化、职称评审等高效便捷服务。实施产教融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等方式,培养培训符合企业需求的各类人才。

(五)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各级政府、国有企业要依法履行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签订的协议和合同,不得违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真实意愿或在约定的付款方式之外,以承兑汇票等形式延长付款期限。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防范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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