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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发证书?以什么形式?
回复部门:东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12-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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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将自然资源的权属状况、自然状况等内容记载于自然资源登记簿,并关联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等信息,登簿后可以发放证书。自然资源登记簿应当采取电子介质,登记机构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将电子介质转化出唯一的、确定的纸质介质应用。自然资源登记簿关联的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生态保护红线、特殊保护规定等信息、不动产权利信息、矿业权信息(勘查许可、采矿许可信息)、取水许可信息、排污许可信息发生变化的,登记机构依职权通过系统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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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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