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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补充耕地项目补助标准?

回复部门:东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12-2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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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按期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村按新增水田4000元/亩、新增旱地2000元/亩标准(乡镇和村各50%)分别予以奖励,对超任务数的面积增加1000元/亩.对项目管护到位的乡(镇)、村按照新增水田400元/亩年、新增旱地200元/亩年的标准(乡镇和村各50%)分别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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