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仍正常工作、出差、在家休养或夜间不在医院病房住宿的;
2.门诊治疗的病人进行住院登记或结算的(门诊抢救除外);
3.参保人员入院超过24小时无规范的病历记录资料的(包括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长期医嘱及临时医嘱、24小时护理记录中的任意一项);
4.参保人员住院期间连续72小时以上无医疗服务项目记录或费用产生的;连续3天以上无病程记录的;
5.未在院参保人数(含请假人员)超过该次核查病区的住院总人数20%以上的,未在院参保人员全部确认为挂床住院病人;
6.参保人在住院期间无实际住院床位的或同一床位同时有2名以上住院病人的;
7.主管医生、护士及病人确认的床位号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住院病人不在病历登记的床位输液治疗的;
8.参保人在一次住院期间,请假次数超过3次或请假天数超过住院总天数的1/4的;
9.以体检、购药为主要目的住院的;
10.以各种名义故意诱导各类慢性病人无住院指征而收住入院的;
11.参保人已经出院,医院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办理出院手续的或参保人已办理出院手续,但在48小时内未上传出院信息数据的;
12.其他可以认定挂床住院的行为。
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挂床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