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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回复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1-12-27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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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执法需要。超载超限运输成为严重影响国家和人民财产、危及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安徽省于2014年3月出台地方性法规《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使全省道路治超执法工作有一个统一标准、执法依据,创造了良好执法环境。二是现实需要。东至县治超工作起步之时,同样受困于治超行政执法没有统一处罚标准,存在各地区、各省市之间在执法力度与执法标准不能统一。县域内治超主要依靠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严看死守,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无法从根本上进行综合治理。同时,也受机制体制的影响,没有专门从事治超执法部门,从事专职治超执法人员少,加上执法人员后勤保障、执法装备等跟不上,执法队伍工作热情不高。为改变这一局面,东至县人民政府精心部署,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持续加大全县科技治超资金投入,建成了以县治超监管中心、路面治超卡点等一批基础设施设备。在此基础上,为更好的推动治超工作由“人力治超”向“科技治超”转变,充分运用科技治超新手段,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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