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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县外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就医,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如何办理报销?

回复部门: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12-27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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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县外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就医,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报销时须提供下列证据性材料之一:用工单位开具的务工证明、务工者居住证、自营业者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或长期租房合同或其它可信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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