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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东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什么考虑?
回复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1-1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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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建立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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