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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如何运作的?

回复部门:东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9-01-0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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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并报召集人同意后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二)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全部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非成员单位或有关人土参会。
(四)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上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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