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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启动应急响应

回复部门:东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4-05-1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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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风险提醒制度,尽可能提前向应急、水利、自规、住建等部门通报气象灾害风险,提出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等建议;水利、自规、住建等部门要结合气象预报预警及时发布专业预警,落实行业防范举措;应急部门结合行业部门意见建议,滚动会商研判,及时报请防指启动应急响应,落实救灾、抢险措施。
县级防指可根据当地短期天气预报及省气象局预警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各单位按预案规定组织会商分析和风险研判,部署有关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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