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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保安配备的标准?
回复部门:县教体局
发布时间: 2021-11-1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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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学生人数较少的教学点外,每所学校应当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规模在1000(含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应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专职安保人员,并配备宿舍管理人员。各地要将中小学安保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校园安全保卫服务交由专门保安服务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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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中小学幼儿园专兼职保安人员配备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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