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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个人 / 个人全生命周期 / 国土资源、能源 / 乡村振兴 /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补充耕地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政办秘〔2021〕76号
成文日期: 2021-08-19 发布日期: 2021-08-19
生效日期: 2021-08-19 废止日期:
【文字解读】《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补充耕地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11:04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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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用地需求逐年增加,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越来越重。为确保全县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稳定粮食生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13〕122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皖自然资耕〔2019〕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统筹布局的原则,坚持先易后难、统一实施、确保质量的原则。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东至县实际情况和上级文件要求,形成了《方案》初稿后,征求了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县司法局对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021年5月24日,该《方案》经县政府第16届9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1年8月19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我县耕地占补动态平衡和资源要素持续发展。

五、主要任务

结合我县前期摸排结果,建立全县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台账,分年度实施补充耕地和“旱改水”项目。

六、创新举措

1、加大对补充耕地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项目勘测规划、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各项基本费用支出,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实施,确保新增耕地的质量,尽可能开发复垦成水田,以珍惜有限的资源。

2.建立考核奖补机制。鼓励各地挖掘资源,积极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县政府将加大对项目所在地乡(镇)、村的工作奖励力度。对按期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村按新增水田4000元/亩、新增旱地2000元/亩标准(乡镇按40%、村按60%)分别予以奖励,对超任务数的面积增加1000元/亩。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以上项目要求扣除: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湿地、城镇规划区、河流行洪区、往年土地整治项目、风景名胜区、公益林、退耕还林等范围内的面积,下一步将根据“三调”成果,摸清后备资源情况,建立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库,持续推进补充耕地和”旱改水”项目的实施。

八、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县自然资源收储与开发中心主任:叶峰

政策咨询电话:0566-702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