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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至县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6-10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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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东至县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至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9日

东至县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安徽省农业农村大变革、大发展、大创新时期,新时代赋予了科技特派员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44号)、《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皖科农〔2020〕32 号)文件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组织和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和涉农企业开展创业创新和科技服务,推动我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提升、倡导推进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农村工作机制创新。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指出,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年来,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使广大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广大科技特派员要秉持初心,在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做优科技特派员服务载体,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形式,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激励机制,推动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不断走深走实,促使广大科技特派员在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实现“六稳”“六保”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科技创新水平有效提升,服务领域不断延伸,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提高,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新局面。

——完善一批创新创业政策体系。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体系、评估体系进一步优化,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基本实现“1+4+N”,即食用菌、茶叶、池州鳜鱼、九华黄精、皖南土鸡等特色优势产业全覆盖。

——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到2025年末,县级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100名。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培训,每年培训科技人员200人次以上。

——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到2025年末,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5家,涉农高新技术企业2-3家,聚集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

——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到2025年末,实施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科技示范项目30项,新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15家,推动农业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有力提升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形成一批创新创业典型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服务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先进典型模式。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选认机制。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不断扩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根据双向选择、按需确认、精准对接的要求,选认一批县级科技特派员,逐步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行政村全覆盖。同时,注重多领域选认科技特派员,引导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由一产向二、三产业拓展。引导科技特派员和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结对,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指导和辅导。大力支持省级科技特派员开展特派员工作站技术交流活动和省级法人单位建设农(林)综合实验站、农(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等平台,探索农业科技服务新模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设立联合实验室等,加强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

(二)搭建服务平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继续保持22个已脱贫村产业科技需求支持力度不减,并向其他村延伸发展,同时认真组织实施一批乡村振兴科技示范项目。安排科技特派员围绕村级产业,积极引进推广适合当地种养业的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每个科技特派员每年力争引进、推广实用技术和优良品种1-2个。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等法人机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挑选一批成果(产品)应用性强、科技含量高,同时带动农民就业、周边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并参照科技重点研发项目进行管理,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主体。

加强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探索建设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支持引导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围绕区域主导和特色产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培训、人才培养、创业辅导等服务。

(三)创新服务方式。聚焦乡村振兴的科技需求,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技术推广、产业化示范和服务,解决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与产业链延伸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鼓励各地围绕区域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引导科技特派员将服务环节从产前、产中延伸至产后,实现产销对接、全链条服务。发挥科技特派员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企业+科技特派员+农户”“科技特派员+技术+项目”模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示范等创新创业服务,推动解决服务企业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科技特派员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以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

(四)完善服务体系。建立科技特派员培训制度,加大科技特派员创业指导和培训力度,完善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开展科技特派员人才资源情况摸底和企业需求调查,建立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成果展示交流,提供技术供需信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的需求和专家的科技成果,促成科技人员和需求服务对象有效对接。加强与相关部门、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合作,组织不同层次的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强化考核评价。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不断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科技特派员基本条件、申报和选认方法,细化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责,明确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分工。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督查考核,考核合格的优先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退出。

(三)强化激励引导。加大优秀科技特派员正向激励力度,相关部门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各级各类评奖评优工作中,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科技特派员给予优先推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引导更多的科技特派员扎根基层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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