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责任主体
各地、各部门是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责任主体。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务公开办是推进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就全县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
按照“归口解读”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是政策起草、制发的地方和部门。各地、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解读人、第一发言人”。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问题发生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新闻办的统一部署安排,由地方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发言人”。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政务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是涉事地方和部门。发生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当地政府是第一回应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第一发言人。涉及多个地方和部门的政务舆情,由县政府新闻办统筹协调组织,确定回应方式和回应主体。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实施新闻发布“4·2·1+N”工作机制。根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承担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特别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县直部门,如: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农委(扶贫办)等,原则上按照“4·2·1+N”模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即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出席一次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一次新闻发布会。
(二)建立新闻发布评估工作机制。县政府新闻办将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进行评估,系统分析新闻发布场次、发布议题、发布策略、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发布的行为与效果,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三)实施新闻发布考核问责机制。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将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纳入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定期对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规范工作程序
县政府新闻发布会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的重要平台。县政府新闻办对涉及全县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等,要主动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的申报、组织、召开和管理按照东至县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内容要求落实,新闻发言人的选拔和管理按照东至县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内容要求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推荐报送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人选,按照要求填写《新闻发言人、联络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报送地点:县委宣传部1031室,联系电话: 7029706。
四、严格发布时效
对涉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快速反应,及时与县政府新闻办对接联系,在县政府新闻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消除负面影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
重大政策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县政府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以及相关媒体发布,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政策吹风会,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加,精心准备,加强衔接协调,努力做到精准发布、精准吹风。
五、巩固宣传阵地
在公布重要政策文件和回应热点新闻事件前,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在县广播电视新闻栏目、县政府网站以及“今日东至” “东至发布”“东至县人民政府发布”等官方微博微信上发布文字、图解、微视频等相关信息,做好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的宣传报道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