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办发〔2011〕54号
关于转发《县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香隅化工园区工委,县直及驻东至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同意,现将《县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东至县委办公室
2011年12月1日
县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意见
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是党管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适应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快速发展对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在推动发展、引领思潮、培育风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提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当前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1、全县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联络、引导舆论,塑造典型、展示形象”的总体布局,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加强新闻管理、新闻协调和新闻策划,强化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有效应对,逐步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机制,为推进东至科学发展、提升东至形象提供有效的价值引导、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全县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跨越崛起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二是大力宣传全县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创造性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三是大力宣传我县的投资环境、东至人的精神风貌,展示推介良好县域形象。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积极运用新闻宣传推动实际工作。五是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运用和管理,强化涉县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制度
3、建立新闻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发改委、经信委、农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委、财政局、统计局、招商局、商务局等部门及县内各媒体参加,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和主流媒体共同关注的新闻题材,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重大主题宣传策划,研究确定全县阶段性新闻宣传重点和计划,研究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措施,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实效。
4、建立对外宣传报告和记者采访接待制度。凡涉及全局性的对外新闻宣传和县外媒体记者采访接待服务工作,原则上由县委宣传部归口负责并协调安排,有关乡镇、部门、单位予以配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与新闻媒体保持工作联系,增强自主开展新闻宣传的意识和能力,自行联系县外媒体采访的应事前2天报告县委宣传部,接受采访的乡镇、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接待,并做好记者采访期间的服务工作,县委宣传部予以配合。
5、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对县内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政策或其他需要向新闻媒体通报的事项,由县委、县政府指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举行新闻发布活动,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新闻发言人或被授权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可以对外发布新闻,未经授权的,不得以单位名义或公职身份发布公务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需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对外宣传,须与县委宣传部联系。
6、建立新闻资源共享制度。县委宣传部应加大县属报纸、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的统筹力度,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职能优势,建立统一安排、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集体活动新闻报道的协调,加强对县属各媒体专题、专栏的策划把关,组织县属媒体开展联合采访、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实现县内各新闻单位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7、建立网络舆情处置联动机制。主管互联网信息内容、行业经营、打击网络犯罪的网宣、电信、公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互联网的管理,完善互联网信息和手机短信安全监控体系,健全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国内知名网站进行定向定点实时检索的舆情监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掌握涉县重大、敏感舆情的动态和走向,提高重大舆情的发现和预警能力。建立网上舆情通报、反馈、督查互动机制,涉情的乡镇、部门、单位要主动及时向网宣办通报反馈情况,确保一旦发生涉县负面舆情发现及时、研判准确、处置得当。
三、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快速反应机制
8、健全信息沟通渠道。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件处置主管部门及事发地党委、政府向县委宣传部及时通报信息。为超前做好媒体应对工作,县委宣传部应全程参与事件处置的决策研究,并迅速启动相关舆论引导预案。如遇特别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委宣传部。
9、主动正面发布信息。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迅速查清情况、快速研判,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按照“速报事实、重报态度、慎报原因、再报跟进”的原则,拟定新闻报道初稿,确定报道口径和新闻发布渠道,报经负责事件处置的县级领导批准后,力争在第一时间主动发出正面权威信息。必要时应在现场设立新闻中心,没有设立新闻中心的,也应指定专门负责媒体接待的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10及时引导舆论。根据事件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对事件进一步了解核实后,及时公布真相,澄清事实,回应社会关切,疏导群众情绪,并将应对处置措施及作用效果通过媒体公布。对处置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应不间断发布权威信息,公布最新情况,减少负面影响,防止不实炒作。事件有结论后,及时发布新闻。
四、着力提升网上舆论引导水平
11、加大网上正面舆论宣传力度。新闻宣传部门要组织策划好重大主题、重要成就、重要典型的网上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向县内外新闻网站投稿,宣传本地本部门工作实绩,树立良好对外形象。各级政府网站及先锋网要充分发挥引导网上舆论的主导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及时开展对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的宣传。网宣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热点,善于针对涉县热点话题、事关发展的重大事件、网民关注的网络事件,在第一时间阐明党委、政府的决策主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道德规范、说明事实真相;要善于利用网络互动功能,加强网站与网民的信息交流,了解社情民意;要高度重视县属网站论坛的管理,加强引导,确保导向正确。
12、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县网宣办要严格做好网络涉县舆情的日常监测、分析、研判工作,健全网络舆情汇报制度。针对网上负面和不实报道,要及时应对,及时澄清并协调有关网站删除或改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涉及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舆情要积极主动应对,第一时间协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并向县委宣传部报送信息。
13、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县网宣办要按照“网上发现、网下解决”的原则,对网民在领导留言板、政务信箱、微博及网站论坛等处提出的诉求要及时回应。对网民提出的咨询类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建议和投诉类问题必须在3日内向网宣办递交书面回复材料,由网宣办统一回复。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涉及多部门的,由县网宣办信息专送的承办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并在3日内予以回复。县网宣办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政府信息中心共同承担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对网上舆情批件办理及网民意见回复的督查督办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
14、增强宣传意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谋划部署重要工作时,要始终强化宣传意识,同步安排宣传工作,切实做到新闻宣传与实际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组织、一起实施,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5、强化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联络员、新闻通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明确1名政治素质好、协调能力强、能说会写、善于策划的同志专(兼)职从事新闻宣传和网上评论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配备工作所需的电脑、数码相机及摄像机等器材。县委宣传部要定期举办培训班,切实提高新闻联络员、新闻通讯员和网络评论员的业务技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具有现代意识和创新意识的新闻宣传队伍。
16、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对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领导,党委(党组)要明确一名领导抓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主要领导要经常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为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
主题词:新闻宣传 舆情信息 意见 通知
中共东至县委办公室 2011年12月2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