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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5:46 来源:东至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县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页面网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融媒体中心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四楼,邮编:247200,电话:0566-701124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东至营商环境,助力东至政务服务大提速。

(一)主动公开情况。中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报道主渠道作用,截至202212月底,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146条,及时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发布信息5条、发布招标采购信息8条、围绕突发事件应对通过“应急管理”栏目发布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等信息27条。同时,按照规范要求同步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面公布机构概况、科室职能等信息,及时公布相关办事流程等,把宣传工作准确地反映给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公众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中心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目录要求分别公开了相应的信息。2022年,中心转发省广电局相关“政策法规”、“政策解读”14条,发布工作规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信息1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网站共设置有19个一级目录、35个二级目录;另外设有“今日东至”、“东至县人民政府发布”“东至县广播电视台”等3个官方微信公众号、东至广播电视新闻及专题栏目、《今日东至》内刊、“指尖东至”APP、“今日东至”抖音号及短视频、东至广播电视台网站、《尧乡之声》微信语音版、FM95.2调频广播、微广播等新闻媒介平台。

(五)监督保障。2022年,因人事变动,中心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重新明确了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层层落实任务,确保应公开则公开。积极整改测评发现问题2个,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2022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评“合格”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年的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中,中心信息量总数有一定提高,但是结合全年工作,离政务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需要加强,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今后,通过培训、专家授课等方式,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信息公开的能力,提高单位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心秉持“做强主阵地,打通连心桥”的服务理念,搭建政府与企业、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打造阳光开放政务环境,不断拓展“融媒体+政务+服务”功能。一是联合县政府网开展新闻发布和开放日活动,开展新闻发布会18场,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11次。二是按照时序进度加强应急广播建设,扩大广播收听面、覆盖面,逐步建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分级负责、安全可靠的全县应急广播体系。三是依托“指尖东至”APP和“今日东至”、“东至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参与智慧政务建设。“今日东至”、“东至县广播电视台”等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链接政府网站开通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信息公开等专题专栏页面。“指尖东至”APP不仅嵌入政府网站开通互动交流、政务服务等栏目,还对接“皖事通”平台,提供申报审批、注册办证、办理社保、投诉受理等一站式政务服务,打造“指尖上的政务服务中心”;整合水电燃气缴费、环境监测、就医、税务、旅游、购物、停车等便民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生活服务;打通与“健康东至”的联系,在指尖东至APP一键可挂号、寻医、就诊、缴费、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