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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0:44 来源:东至县统计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政务中心大楼一楼122室;邮政编码:247200;咨询电话:0566-702620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和机制,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一是分解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任务时限和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时对外发布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深度解读分析经济运行情况。今年以来,共发布信息161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6条。三是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四是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东至县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规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防范出现重大舆情风险。2023年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其他文件3条,发布规划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务公开统一平台,进一步加强县政府网的县统计局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对照目录公开事项内容,做好统计新增领域信息补充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落实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加强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2023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回应栏目信息聚焦社会热点较少。三是上级巡查问题整改不及时,政务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重点领域信息质量。及时对外发布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落实新闻发布事项的年度安排,按季度召开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通报群众关心的经济运行等情况,指出问题与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统计部门“晴雨表”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主责主业,及时转载上级关于数据解读和经济形势分析文章,加大社会热点、群众关切领域的统计信息发布与数据解读。加大运用图表等多媒体方式解读统计数据,使群众能够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三是认真对待测评,对标整改落实。根据政务信息公开最新考核指标的侧重点与变化,定时定期对本局政务公开栏目进行自查,及时补缺补差、规范调整,确保栏目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照县政务公开办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每月测评反馈的问题,逐项梳理、分析,形成工作台账,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县统计局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对本单位制定发布的政策文件,做到100%解读。加强统计数据分析,主动解疑释惑,及时发布统计分析报告。注重运用图表、图解等多种方式,提高解读的形象化、通俗化。二是扩大公众参与。实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统计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稿,同时做到意见征集调查全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