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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洋湖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26 来源:洋湖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洋湖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洋湖镇湖新路1号,邮编:247241,电话:0566-8312610,传真:0566-83111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洋湖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按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24年公开各类信息819条,其中财政专项资金类123条,社会救助领域106条,食品药品监管领域27条,就业创业领域25条,安全生产领域24条,回应关切类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强化服务意识,安排专人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线上线下收到依申请件及时受理同时向上级汇报、同步办理,做好答复工作2024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2件予以公开,5件信息不存在,发生1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经办人员落实。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对照标准目录,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安全生产、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公示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三是严格把关审查。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三审”制度进行,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同时,做好隐私信息去标识化处理后公开,涉密信息脱敏处理后,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清理无效历史信息23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全力做好县政府网站的洋湖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完善公开目录,减少重复信息发布,依托政策文件库做好信息同源工作。二是利用镇政府大院内设公开栏,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结合便民服务,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向办事群众公开最新政策。是依托“今日洋湖”微信公众号、设置村务公开信息查阅点,为群众提供信息和便民服务,公开各类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科学部署。乡镇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工作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二是问题销号、立行立改。对反馈问题认真对标对表,逐一整改。做到常态化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聚焦日常工作的持续推进,综合考量全年表现。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存在不及时现象

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体系建设,提高公开质量,持续对政务公开领域内容细化充实,不仅在信息发布的范围上求广、内容上求全,更要深入挖掘信息,实现信息的高质量发布,做到系统性、全面性、完整性及时性相结合,做到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全过程信息公开。

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公开内容,以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突破口,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工作推进落地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