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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湖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1:29 来源:洋湖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洋湖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洋湖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洋湖镇湖新路1号,邮编:247241,电话:0566-8312610,传真:0566-83111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洋湖镇人民政府坚持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目标,严格按照上级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平台功能,强化监督保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701条,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类、社会救助、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安全生产、回应关切类等领域。注重政策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采用图文、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求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和程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三审制”,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合规。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审查。本年度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无效历史信息2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用户体验和检索便捷性。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借助微信公众号“今日洋湖”,及时推送政府工作动态,拓展公开渠道。推进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配备自助查询设备及政府公报、政策宣传单等资料,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和申请服务。

(五)监督保障。及时分解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时限、责任要求,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动工作高质高效完成。抓好上级反馈问题巡查整改,逐一对问题清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线下设置意见箱,对外公开监督电话。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平台协同效应不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之间的信息同步发布、内容整合还有提升空间,多渠道协同发布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建立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机制,明确发布时限和要求,将重点加强内容整合与渠道互动,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重要信息多渠道、同口径、及时准确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费用的统一表述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