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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4:43 来源:县审计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审计局联系(地址:东至县政务中心大楼四楼411办公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70262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4条,部门文件5条,计划部署落实21条,行政权力运行4条,审计公开6条,回应关切1条,监督保障3条。

(二)依申请公开

积极参加全县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规范登记、受理、答复等工作规程,2024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三审”制度落实“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在发布信息前注明来源地,做好源头认定。依据规范要求,调整政策文件格式。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和无效历史信息,本年度未产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无效历史信息17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国办、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重点围绕审计项目工作重点进行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务动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工作保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同时接受上级监督,及时整改上级巡查反馈问题。三是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社会评议结果良好,2024年度县审计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人员力量薄弱,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为兼职人员,在统筹兼顾好日常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建设上存在一定困难。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经办人员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技能,同时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克服人手不足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