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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尧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6:19 来源:尧渡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度尧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尧渡镇党政办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人民政府,邮编:247299,电话:0566-7816252,传真:0566-78161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紧扣年度政务公开的核心要点,对工作任务进行详尽分解,积极主动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42条。其中,全面展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信息130条应急管理工作信息32条同时,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积极回应,共计15条。

二是强化权力运行公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对各内设机构及基层站所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负责人姓名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共计58条,确保民众能够便捷获取所需信息。

优化政策解读。在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方面,注重深入剖析政策背景、出台目的及重要举措,提供实质性的解读材料,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意图。本年度共发布6条政策解读信息,有效增强了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为推动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在救灾、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多个关键领域,发布详尽的信息,共计247条。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的效能与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镇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的规范化流程,简化申请程序,提高办理效率。2024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均已及时办理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严格贯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机制,通过制度优化与流程再造双轮驱动,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系统梳理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库,截至当前已规范发布政策文件11份,并实现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关联全覆盖;二是开展年度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经核查确认本年度未出台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类文件。通过系列举措切实保障了政务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可读性,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县政府网站设立的尧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定承担信息的编辑、审核及对外公布职责。二是聚焦政务公开专区的构建确保二维码的有效部署、相关制度的醒目上墙、标识系统的完备齐全,并配备硬件设施,旨在实现政务信息的高效公开,切实提升服务民众的便捷性与满意度。三是运营新媒体平台“走进尧渡”微信公众号,该平台目前关注人数6617人,同时确保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舆情观测等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积极整改上级反馈发现问题21个。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2024年,我镇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成绩优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丰富性方面仍有待提升,2024年虽已尝试增加多元化解读形式,但实际效果未能达到预期,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管理需完善,无关、无效及不需长期保留的信息清理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解读的流程,运用图片、视频等形式更直观、生动全方位解读文件,确保解读内容规范、准确、权威。同时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协作,提升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政策解读能够准确反映政策意图。

二是根据信息的性质、重要性等要求,对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和分级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效率。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并清理无关、无效及不需长期保留的信息310余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