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尧渡镇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尧渡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5:26 来源:尧渡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1号政务中心5楼,邮编:247299,电话:0566-7026048,传真:0566-702603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指导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测评整改、信息报送等常态化工作任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依照《东至县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6个试点领域基层(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求,设置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政策文件、决策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等82个一级目录,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77条,其中财政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发布134条,应急管理29条,回应关切19条,社会救助领域142条。

一是加强用权公开,依法公开各内设机构、基层站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59条,发布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4条。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内容进行实质性解读,发布解读信息8条三是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信息。四是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内容,发布扶贫领域、救灾领域、就业创业领域、社会救助领域信息223条。五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26个试点领域基层(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求38个村、社区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健全工作制度。六是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办理、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制度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开展现行有效政策文件梳理,发布9件,并全部关联解读。二是经梳理,今年无有效规范性文件。三是经梳理,发布规划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平台建设,加强政民互动。一是县政府网的尧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由专人专职负责,对信息进行编辑、审核、发布工作。二是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落实好二维码、制度上墙、标识齐全,配备好硬件设施等,确保公开高效便民。三是新媒体平台“走进尧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824人,运营人数6人,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舆情观测等各项工作。四是村(居)务线下公开栏,做好机构人事、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公示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五)监督保障

积极整改测评发现问题36个,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2022年,我镇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评“良好”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方面仍需加强,形式单一;二是个别村、社区对村(居)务公开不够重视,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推进政策解读与原文件关联,参考其他地区先进做法,运用图片、视频、相关领导人解读等多形式对文件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规范性、趣味性

    二是严格按照“规范、创新、提高、落实”的基本工作思路,健全落实村(居)务公开,加强村(居)务管理规范。同时,积极开展村(居)务公开的培训,提升经办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开展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