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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6:11 来源: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尧南路4号,邮编:247200,电话:0566-5299657,传真:0566-529999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以县政府网的信息公开专栏为主要窗口,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分解落实到岗到人,2025年度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62条。二是公开权力运行信息,发布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等内容11条,规划计划及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等信息6条。三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发布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财政专项资金内容13条。四是发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双拥创建以及回应关切信息等内容26条。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申请人通过网站、信件等多渠道提交申请。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发布员、管理员、办公室主任及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五查制度,确保未经审查和批准的信息不对外发布,清理历史无效信息26条。2025年,我单位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和废止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锚定公开重点,压实平台运维责任。紧扣上级政务公开专项工作部署,聚焦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就业创业、安置接收、双拥共建、权益保障等民生重点公开领域,常态化做好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专属栏目运维管护。二是健全流转机制,提升公开发布质效。优化信息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细化信息归集采编、分级复核、合规刊发全环节工作标准,严守门户网站发布规范,依托东至县人民政府官方政务端口,精准推送行业新政、业务办理动态、民生服务事项、工作履职成效等资讯,全方位保障退役军人及社会群众政务知情权、办事参与权、行业监督权,打通政务信息便民直达通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守公开合规底线,压实层级管理责任。落实“三审”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履职成效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股室常态化考评体系。严守涉密信息不予公开底线,依规公开涉公共民生、涉退役军人集体权益重大决策事项,前置开展民意征集、意见征询,保障政务决策公开透明。二是抓实问题整改溯源,筑牢长效风控体系。针对上级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专项督查反馈短板问题,建立台账销号、即知即改、溯源复盘整改机制,深挖同类共性问题隐患,按时保质报送整改佐证及闭环成效,常态化补齐公开工作短板。主动吸纳机关内部监督、社会群众监督、线上舆情监督多元监督力量,常态化规范公开履职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传播覆盖面有限,线上线下传播渠道协同不足,信息发布存在时差,与主流媒体、退役军人社群联动薄弱,政策触达率和社会声量偏低。
      改进情况: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和渠道,重点推进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关注度高的事项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