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00:00 来源: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 号)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南路4号,邮编:247200,电话:0566-5299657,传真:0566-52999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新修订《条例》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退役军人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不断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权力运行过程信息。根据政务公开办的统一安排,依据县政府印发的局“三定方案”、权力清单及服务清单,我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栏目在东至县政府机构权力配置公开专栏统一展示。

2.围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公开。一是创新解读方式,通过文字、图解等多方式生动活泼展示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政策,让退役军人更容易理解国家政策;二是提高解读质量,通过我局负责人专门解读关于《东至县2020年双拥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让群众了解我县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情况。全年公开政策解读类信息13条。

3.围绕退役军人优抚工作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公开。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我局多次开展关爱退役军人、慰问退役军人工作,内容发布包括《驰援东至抗洪救灾部队慰问抗美援朝老战士》、《八一慰问显真情,双拥工作暖人心》、《东至县开展退伍老兵送行活动》、《走访慰问荣立“三等功”现役军人家属》,为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提供有力保障。

4.围绕项目招标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县革命历史纪念馆装修布展采购项目由我局对外招标,项目内容、项目招标要求公开、透明公布于众,同时公布联系电话保持畅通群众监督通道。

5.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在疫情期间迅速行动,发布《东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二版)》、《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文件,向民众宣传防疫相关措施。

6.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将脱贫攻坚集中总攻战为己任,不断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根据政务公开办对子站栏目的统一安排,设置了“精准脱贫情况”栏目,发布信息5条,内容发布包括了开展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大排查大走访、扶贫工作方案、参与“扶贫消费月”活动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凡按照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我局均按要求予以公开。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申请、登记、审查、答复等程序进行办理,能立即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各个环节负责人责任,要求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前需按程序审核,涉及全局性信息由局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四)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积极做好我局平台建设。落实上级要求,规范升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调整完善公开事项,切实做好栏目调整,全面落实测评整改工作,建立了本部门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对于部门邮箱等互动交流渠道及时回应,为退役军人答疑解惑,基本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回复,同时在一楼服务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退役军人报道流程、安置程序、优待政策等相关视频,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和直属机构,做到与退役军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直接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在我局办事大厅通过显示屏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分类、梳理、内容调整,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利用会议、宣传手册、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我局的职能职责和办事规程、办事目录和要求。三是严格落实整改。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科室,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征求退役军人对涉及优待抚恤、就业创业等相关政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广大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五是狠抓督查指导。充分运用督查指导手段,加强政务公开质量。2020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政务公开人员配置薄弱问题,特别是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内容,局机关积极统筹整合工作力量,围绕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和具体事项,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及时准确公开相关内容,消除公众疑惑。

二是针对回应关切与民互动不够的问题,局机关始终重视做好政民互动工作,开设主动回应、互动回应栏目,定期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主动回应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及时、认真解答网上留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和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